《餐饮服务许可证》申办
2017-08-14 09:39:21 来源:中外合资公司注册
《餐饮服务许可证》申办 办事机构 平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办 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餐饮服务许可申请,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
《餐饮服务许可证》申办
办事机构
平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办
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餐饮服务许可申请,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合法的经营场所;
(二)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三)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洗手、采光、照明、通风、冷冻冷藏、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四)具有合理的布局和加工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具有经食品安全培训、符合相关条件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六)具有与本单位实际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七)符合《餐饮服务规范》现场核查表规定的有关条件;
(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实施条例》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办理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行政许可法》及《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对申请人提出的餐饮服务许可申请进行审核,申请事项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做出受理决定。
(一)材料申报
申请人进入市局网站,点击“网上受理”,在线填写“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并按要求上传第七条规定的电子材料。填写完成后,申请人须生成申办序号和密码,用于查询申请业务的办理进度。
(二)审查与受理
工作人员对申请书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下发《餐饮服务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并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的要求进行现场核查;对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下发《餐饮服务许可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申请人需按要求对材料进行补正。申请业务正式受理后三日内,餐饮服务单位需打印相关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并将纸质资料上报管辖局审批。
(三)审批与发证
对通过现场核查的,将按照审核、审批等程序,向申请人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首次现场核查未通过,需要限期整改的,管辖局再次安排现场核查。
办理材料
一.前置材料
1.企业(业户)提供名称预先核准证明(已从事其他经营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体名称和法人的相关证明
二.其他材料
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的)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他人办理则另需提供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质量管理员任命书(内容为个人学历年龄、性别等)身份证复印件
2. 符合相关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资料
3. 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4. 餐饮服务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租赁协议等,若无房产证应由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的不是违章建筑且可用于商用的相关证明并盖章)
5. 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及说明
6.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目录(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提供目录)
7. 自备井需提供饮用水安全检测报告和相关水处理设施,若使用自来水需提供水费缴费单据等资料。
8. 负责人或者业主及管理人员不属于被限定人员的说明资料
9. 特大型、大型餐馆,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人及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连锁经营餐饮服务企业的总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设置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及人员的证明资料
(2)关键环节食品加工规程
(3)卫生检查计划
(4)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10.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还需要求提供资料:
(1)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产品包装材料证明
(2) 与实际产品内容相符的标示说明样张
(3)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配送设备设施的有关资料
12.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平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
自正式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许可期限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正常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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